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党人才办〔2020〕1号,以下简称“两类人才”)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6个专项。
2.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8个专项。
3.柔性引才: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可对应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个专项进行申报。
4.其他专项:科学家工作室、研修访学、引才伯乐、人才培养激励。
(二)申报方式
“两个计划”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开展,请申报人根据各专项实施细则,通过“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或云南网(http://www.yunnan.cn)“人才强滇”栏目登录“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2.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在“两个计划”各专项中择一申报。除科学家工作室、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外,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3.已入选“两个计划”相应专项的人才,不得申报“两个计划”同一层次及以下的其他专项;同时,不得以同一成果(项目)申报“两个计划”更高层次专项。
4.高层次人才专项,省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专项入选人才,以及未入选“两个计划”但与上述专项层次相当、并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且行政、人事、工资关系在云南省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科学家工作室。
5.“两个计划”中各专项入选人才,可以申报研修访学专项支持。柔性引才,以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入选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6.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方案》(云党人才〔2018〕3号),经审批列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高创园”)人才目录名单并全职在园工作的人才,经“高创园”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申报相应专项。
7.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二、教学名师专项和研修访学的申报说明
(一)教学名师专项
1.按照《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党人才〔2018〕5号,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其中基础教育领域教学名师申报条件按照2019年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2. 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书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性成果”思想,突出立德树人根本成效,突出教育教学及改革方面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突出本人教育教学的理念、特色和实践。
(二)研修访学
按照《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研修访学实施细则(试行)》(云党人才〔2019〕1号,详见附件3)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补充说明以下四点:
1.申请人员自主取得研修访学机构的接收函件,并在系统申报的时候.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受疫情影响,申请国外研修访学的,接收函可以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补充提供,在资格有效期内如不能取得正式接收函,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研修访学资格。
2.申请国外研修访学的,须提交外语水平证明(详见附件2)、健康体检证明( 省市级医院体检证明,2019年10月1日之后的体检均视为有效)。
3.人员选派前,一般应由单位责任部门统一征求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各专项省级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择优提出专项选派名单,统筹规划和指导本专项人才研修访学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按照省人才办的统一安排,各申报人员务必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及时在系统里审核申报人员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5月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二)审核推荐。学校根据系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进行校内公示。最终将结合各专项省直属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应材料。
(三)评审。所有项目评审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个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8家省直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把关,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学校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实出具证明材料。各部门(学院)要积极宣传,组织教职工进行申报。
(二)高度重视,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学校高度重视“两个计划”人选推荐工作,切实履行人才推荐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选把关责任,推荐过程中综合考虑人选业绩贡献、发展潜力、师德师风、廉洁纪律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名单。
(三)树立人才评价正确导向。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将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等不良倾向,突出品德、能力、质量、贡献和业绩导向,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成果转化和社会经济效益,切实推荐长期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四)对符合条件且在抗疫一线参加疫情防控、疫病救治和科学研究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评审。
未尽事宜,可关注“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通知公告或由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暂无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联系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18213832280
附件:2020年“两类人才”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20年4月3日